一、公聽會參與對象如下:
(一)師資培育之大學、師資生。
(二)直轄市、縣市教育局。
(三)全國教師會、直轄市及縣(市)教師會代表。
(四)全國性家長團體代表、直轄市及縣(市)立案之家長團體代表。
(五)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兒園。
(六)性別平等委員會等團體。
(七)民間教育團體代表。
(八)關心本議題之民眾或團體。
二、本案相關訊息及內容請洽黃明珠助理,聯絡電話:(02)27321104#62239; e-mail : vjcw3s@gmail.com。
花蓮西富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