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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本校學生六年甲班吳亞米參加「114年花蓮縣全縣暨社區全民聯合運動會」於國小女子組 60 公尺田徑項目 榮獲 決賽 第四名
恭喜本校學生六年甲班吳亞米參加「114年花蓮縣全縣暨社區全民聯合運動會」於國小女生組 壘球擲遠 榮獲 第三名
恭喜西富國小在「114學年度全國小論文競賽」中,勇奪 二金、一銅、一優勝 的亮眼成績!
✨114學年度花蓮縣語文競賽成績報告✨ 恭喜 ✨西富國小語文競賽榮獲以下成績: 閩南語情境式演說 黎品成同學 榮獲 優等✨寫字比賽 本屆畢業生 吳秀枝同學 榮獲 優等✨ 國語演說 王志群同學 獲得 甲等 ✨感謝各位指導老師
114年度鄉語文競賽成績報告
恭喜本校學生六年甲班吳晨溪參加「全國語文競賽」閩南語情境演說榮獲優等!
恭賀本校學生參加113花蓮縣語文競賽~閩南語情境式演說特優(全國賽)吳晨溪、寫字優等 吳秀枝
- 依據花蓮縣政府 108 年 4 月 17 日府教終字第 1080073356 號函辦理。
- 為傳承書法藝術,提倡書寫的生活美學,鼓勵本縣高國中小學生及社會人士寫出一手好字,特舉辦花蓮縣硬筆書法蘭亭大會。
- 旨揭競賽,訂於 108 年 5 月 25 日(星期六)假花蓮縣立體育場辦理。
- 請詳閱計畫內容,並依規定辦理報名及授權書繳交等相關事宜。
- 檢附 108 年花蓮縣「第二屆硬筆書法蘭亭大會」實施計畫及競賽規則各 1 份。
108年花蓮縣「第二屆硬筆書法蘭亭大會」實施計畫為傳承書法藝術,提倡書寫的生活美學,鼓勵本縣高國中小學生及社會人士寫出一手好字,特舉辦花蓮縣硬筆書法蘭亭大會。
- 指導單位:花蓮縣政府
-
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花蓮縣稻香國小
協辦單位:花蓮縣家庭教育中心
花蓮縣志學國小
花蓮縣教育會
中國青年救國團直屬臺灣省花蓮縣團委會
贊助單位:花蓮佛教四念處禪修中心
協 辦 人:花蓮縣書法教育促進委員林岳瑩老師
- 參賽資格:花蓮縣公、私立高國中小學生,各界社會人士
- 比賽地點:花蓮縣立體育場(小巨蛋;地址:花蓮縣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23號)
- 比賽時間: 108年 5月 25 日(星期六)
- 比賽組別
-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組別
國小一年級組
國小二年級組
國小三年級組
國小四年級組
國小五年級組
國小六年級組
國中七年級組
國中八年級組
國中九年級組
高中職組
社會組
- 比賽辦法
- 書寫工具
- 使用藍色或黑色的鋼筆、簽字筆、鋼珠筆、原子筆等硬筆書寫。
- 國小組可使用2B或3B筆芯的鉛筆書寫。
- 書寫字體
- 國小組書寫楷書。
- 國、高中職組及社會組不限書體。
- 採現場比賽,各場暫定20分鐘(依最後報名人數調整時間)。
- 比賽用紙為A4大小,當場發放,每位競賽員1張,一律直行由右而左、由上而下書寫,不必寫標點符號。
- 作品之落款署名需依照範例規格撰寫。
- 限交作品一件,作品皆不退件。
- 作品請按「題目」書寫,若有錯別字、簡體字、明顯塗改或代寫情形,將不予評審,不得異議。
- 報名辦法
- 報名時間:自108年4月25日(星期四)中午12時起至108年5月6日(星期一)中午12時止。
- 報名方式
- 108年4月24日(五)下午17時前於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網站(http://www.hlc.edu.tw)公告報名網址,並預訂於108年5月21日下午17時前公告比賽場次,因獎狀控管不容出錯,請務必確認姓名正確無誤,如係登錄疏失導致獎狀列印錯誤,請自行負責,承辦學校無修正獎狀之責,各組報名方式說明如下:
- 學生組(一至十組):
- 以校為單位,開放各校報名帳號,採團體報名。
- 請擇定學校專責人員,至報名網站填寫資料,統一為校內學生報名,如欲修改報名資料,於報名截止日前,皆可於系統內修正。報名完成後請自行列印報名結果表並核章,俾利比賽當日報到手續之進行。
- 如學校教職員欲報名社會組參加比賽,則同學校團報即可。
- 社會組
- 以個人為單位,採個別報名。
- 請自行至報名網站填寫資料,完成後請列印報名結果表,俾利比賽當日報到手續之進行。
- 報名後即無法自系統修正報名資料,請確定報名繕打無誤後再行送出,如欲修正,請於當日洽詢報到臺辦理。
- 競賽當日報到方式學生組社會組
- 評審與獎勵
- 由主辦單位聘請書法專家擔任評審。
- 每組取第一名1名、第二名2名、第三名3名、優選5名、佳作8名。每位得獎者頒發獎金及獎狀一幀,獎金金額如右:第一名獎金1,200元、第二名獎金600元、第三名獎金400元、優選獎金200元、佳作獎金100元。
- 高、國中小學生組前三名得獎者將頒發指導老師獎狀(若指導學生多名獲獎,則只頒發獎狀一張)。
- 獎金部份由花蓮佛教四念處禪修中心之胡楝宏書法教育獎學金贊助。
- 頒獎日期、地點
- 得獎名單公佈於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網站(http://www.hlc.edu.tw)。
- 得獎名單公布及頒獎典禮日期另訂。
- 附則
- 各組書寫題目皆事先公布,並摘錄自《花蓮縣推動讀經教育讀本》或國語文課本,可於比賽前自行列印練習,公布日期另訂。
- 所有競賽員一經報名,得獎作品著作權同意無條件歸屬主辦單位所有。
- 競賽員需遵守競賽規則,且應準時完成報到手續,逾報到時間即不受理報到,並以棄權論。
- 聯絡方式
-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承辦人:呂先生
-
信 箱:currlyu30@gmail.com
電 話:(03)8462860 #277
- 承辦學校聯絡資訊:稻香國小,許秀玉主任,電話:03-8524663#500
- 經費來源:花蓮縣政府108年度預算。
- 辦理活動有功人員,依相關規定敘獎。
- 本案於奉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