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 113 年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學科知能評量簡章公告一 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112 年 12 月 13 日臺中大學資統字第 1122062179 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十二年國教並推動精緻師資培育素養,檢核國小師 資生修習職前教育專業課程(含國語、數學、自 然、社會 領域)之學習成效,俾利師資培育大學調整課程設計及提 供增能課程,並鼓勵現職國民小學教 師 加註自然專長,精 進教學知能,以及開放各縣市教師甄試參採本評量結果, 特辦理旨揭評量。
三、學 科知能評量電子簡章訂於 113 年 1 月 1 日(星期一)中午 12 時起公告於教師專業能力測驗中心網站 ( https://tlassessment.edu.tw/),評量期程及報名資格簡要說明如 下: (一)113 年度計辦理 2 梯次評量: 1、第一梯次受理網路報名期間自 113 年 1 月 8 日(星期一) 上午 8 時 30 分至 1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5 時止;評 量日 期為 113 年 2 月 24 日至 3 月 24 日。 2、第二梯次受理網路報名期間自 113 年 9 月 4 日(星期三) 上午 8 時 30 分至 9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止;評 量日 期為 113 年 10 月 26 日至 11 月 24 日。 (二)報考資格分為下列六類: 1、第一類:已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證書者,且為公私立國 民小學編制內專任教師。 2、第二類:為符合學科知能相關培育條件之國民小學師 資類科公費生。 3、第三類:已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 4、第四類: (1)已取得國民小學師資類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或證明,且完成教育實習,但尚未取得國民小學教 師 證 書者 (舊制)。 (2)已取得國民小學師資類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或證明,且通過國民小學師資類科教師資格考試, 但 尚 未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證書者(新制)。 5、第五類: (1)尚未取得國民小學師資類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 書或證明之教育實習學生(舊制)。 (2)已取得國民小學師資類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或證明者(新制)。 6、第六類:刻正修習國民小學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 在學師資生、學士後教育學分班之在學生。
四、旨揭評量為電腦化適性測驗,囿於試場座位限制,如報名 人數超出名額,除報考資格第一類及第二類之錄 取 順位位 階相同,皆為最優先錄取外,其餘依第三類至第六類之順 位序錄取。 五、 113 年度本評量不收取報名費用。 六、本評量結果將提供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縣(市)政府及 轄屬國民小學辦理教師甄選時參採使用,請轉知 相 關人員 踴躍報考,並請於網站公告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