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文化局 函 |
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六號 承辦人:陳仲淵 電話:03-8227121-204 電子信箱:lb6146@mail.hccc.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光復鄉西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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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6月12日 |
發文字號: | 蓮文視字第112000632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本局113年美術館展覽申請暨補助即日起開始受理,請惠予協助公告於貴單位網站,並轉知轄內藝術團體與個人踴躍提出申請,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花蓮縣文化局美術館受理申請展覽暨補助審核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
二、 | 送件者請於112年7月21日前填妥申請表件以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方式送達本局,申請表單請至本局網站(https://www.hccc.gov.tw/zh-tw/Download/List/38)查詢下載。 |
三、 | 本案承辦人:視覺藝術科陳先生,03-8227121轉204。 |
正本: | 各縣市政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學、本縣各公立國民小學、國立東華大學、花蓮縣攝影學會、花蓮縣青溪新文藝學會、花蓮縣七腳川西畫研究會、花蓮縣書法學會、花蓮縣長青書畫會、花蓮縣美術協會、花蓮縣花蓮粥會、花蓮縣洄瀾詩社、花蓮縣詩書畫協會、花蓮縣荷風畫會、花青攝影學會、花蓮縣洄瀾攝影學會、花蓮縣洄瀾生活美學協會、海韻畫會 |
副本: | 本局視覺藝術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