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曾國竻 電話: 8462860#237 電子信箱: max861225@hlc.edu.tw |
受文者:花蓮縣光復鄉西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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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2 年 3 月 14 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 1120045140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 376550000A_1120045140_ATTACH1.pdf 、 376550000A_1120045140_ATTACH2.pdf 、 376550000A_1120045140_ATTACH3.pdf 、 376550000A_1120045140_ATTACH4.pdf ) |
主旨: | 函轉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下稱該署)辦理 110 至 113 年度「周產期高風險孕產婦(兒)追蹤關懷計畫」,請加以利用,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3 月 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20030457 號函辦理。 |
二、 | 為強化弱勢族群母嬰健康,規律產檢並提升健康識能,該署 112 年度補助 22 縣市衛生局,結合 221 家產檢院所及相關單位共同推動旨揭計畫,針對高風險孕產婦(兒)提供孕期至產後 6 週或 6 個月之衛教諮詢、關懷追蹤及資源轉介等服務。 |
三、 | 如有符合本計畫收案條件者,請轉介予本縣衛生局或參與本計畫之合作單位,俾利提供相關孕期照護服務。 |
四、 | 檢附本案計畫說明 1 份。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