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衛生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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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光復鄉西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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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2 年 2 月 2 日 |
發文字號: | 花衛健促字第 1120002738D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為落實菸害防制法與菸品危害宣導,惠請貴校協助運用電子字幕機、電子看板及網站等刊登菸害防制宣導訊息,廣為周知,至紉公誼。 |
說明: |
一、 | 宣導刊登用詞: |
(一) | 高級中等學校以下校園全面禁菸,違者處新臺幣 2,000 元~10,000 元罰鍰。 |
(二) | 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 18 歲青少年,違者處新臺幣 10,000 元~50,000 元罰鍰。 |
(三) | 轄內公告之校園周邊人行道、家長接送區全面禁菸,違者處新臺幣 2,000 元~10,000 元罰鍰。 |
(四) | 青春不留白 菸煙說 bye bye ,不吸菸做自己,青春健康都挺你! |
(五) | 吸菸有礙健康害人害己,戒菸可減少健康的危害;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 。 |
二、 | 刊登日期:即日起至 112 年 12 月 31 日。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國立花蓮高級中學、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國立玉里高級中學、國立光復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四維學校財團法人花蓮縣四維高級中學、上騰學校財團法人花蓮縣上騰高級工商職業學校、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波斯頓國際實驗教育機構、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