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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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光復鄉西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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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2 年 1 月 10 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 1120007856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國教署函、衛福部函、教育部函、精神衛生法 ( 376550000A_1120007856_ATTACH1.pdf 、 376550000A_1120007856_ATTACH2.PDF 、 376550000A_1120007856_ATTACH3.pdf 、 376550000A_1120007856_ATTACH4.pdf ) |
主旨: | 函轉衛生福利部主管之「精神衛生法」業經總統以 111 年 12 月 14 日華總一義字第 11100105921 號令公布修正(如附件),請查照轉知。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1 月 9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20001318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修正案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 7634 號(網址: https://www.president.gov.tw ,總統府公報-公報查詢)。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各私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波斯頓國際實驗教育機構、花蓮縣鄉村社區大學發展協會 |
副本: | 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含附件) 、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含附件) 、本府教育處 (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