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曾國竻 電話: 8462860#237 電子信箱: max861225@hlc.edu.tw |
受文者:花蓮縣光復鄉西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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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1 年 10 月 19 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 1110209517A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實施計畫 ( 376550000A_1110209517A_ATTACH1.pdf ) |
主旨: | 本府委請南平中學辦理「111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高階培訓」,請貴校校長、教職員工踴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 111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 理。 |
二、 | 本研習相關訊息略以: |
(一) | 辦理日期: 111 年 11 月 4 日至 6 日(星期五、六、日)。 |
(二) | 辦理地點:花蓮縣立南平中學 3 樓會議室。 |
(三) | 參加對象:依下列順序錄取,名額為 30 名,額滿為止。 |
1、 | 初進階培訓核予證書之合格人員。 |
2、 | 曾參與校園性別事件調查或申復經驗,並曾擔任過調查 小組召集人或調查報告撰寫人至少 1 次以上者,如超額 報名時,將考量特殊因素就實務參與調查和申復工作次 數越多者為優先錄取對象。 |
(四) |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111 年 10 月 28 日(五)下午 5 時止,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課程代碼: 3561942 )報名及填具報名表電子檔(詳見計畫附件)以完成報名手續。 |
三、 | 請准予參與人員公(差)假登記,惟所需差旅費及代課鐘點 費,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
四、 | 配合防疫新生活:入校需要量體溫、酒精消毒,並請參與者 全程戴口罩。 |
五、 | 配合環保,敬請攜帶環保杯及環保筷。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