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施展 電話: 03-8462860#238 電子信箱: te8659@hlc.edu.tw |
受文者:花蓮縣光復鄉西富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1 年 9 月 15 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 1110186471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國立臺北大學函、研習實施計畫 ( 376550000A_1110186471_ATTACH1.pdf 、 376550000A_1110186471_ATTACH2.pdf ) |
主旨: | 教育部委託國立臺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辦理「111 年校園霸凌事件調查人員知能研習〈臺東場〉」,請貴校鼓勵教育人員踴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臺北大學 111 年 9 月 14 日北大教字第 1112400337 號函辦理。 |
二、 | 研習時間與地點: 111 年 10 月 5 日(三) 9 時至 18 時及 10 月 6 日(四) 9 時 20 分至 18 時;臺東縣政府五期辦公大樓 501 會議室(臺東縣臺東市更生路 13 巷 8 號)。 |
三、 | 研習採網路報名,請學校人員至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網址 https://www1.inservice.edu.tw/)報名,研習代碼與相關報名注意事項請參照附件研習計畫。 |
四、 | 請學校依權責核予出席人員公假登記及協助課務排代,所需費用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
五、 | 倘有活動資訊之疑義,請逕洽該校犯罪學研究所橄欖枝中心,電話:(02)8674-1111 分機 67071 廖助理、分機 18011 鄭助理。 Email : olivecenter.tw@gmail.com 。 |
六、 | 檢附該校函文影本及研習實施計畫各 1 份。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