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呂蘭英 電話: 8462860*355 電子信箱: oiasmi@hlc.edu.tw |
受文者:花蓮縣光復鄉西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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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1 年 8 月 9 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體字第 1110159554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0099563A00_prin ( 376550000A_1110159554_ATTACH1.pdf ) |
主旨: | 有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稱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111 年度製作「杜絕狂犬病─請每年帶牠注射狂犬病疫苗宣導海報」,請貴單位應用宣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8 月 8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099563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海報檔案已置於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網頁狂犬病專區/宣導資料/文宣海報,請學校下載列印或利用本海報標題 LOGO 、宣導內容進行各項衛教防疫推廣工作(如文宣、旗幟、布條等。)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各私立國中小、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