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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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光復鄉西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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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1 年 1 月 6 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終字第 1110004728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110 學年度新住民與其子女培力及獎助(勵)學金計畫、申請表 ( 376550000A_1110004728_ATTACH1.pdf 、 376550000A_1110004728_ATTACH2.pdf ) |
主旨: | 轉知內政部移民署「110 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1 份,請貴校符合資格者踴躍報名,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內政部移民署 111 年 1 月 5 日移署移字第 11001393282 號函辦理。 |
二、 | 內政部移民署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社會競爭力,特研訂旨揭計畫。 |
三、 | 有關本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
(一) | 報名期間:預計自 111 年 2 月 14 日(星期一)至同年 3 月 14 日(星期一)止。 |
(二) | 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其子女。 |
(三) | 核發獎項及金額: |
1、 | 核發獎項: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
2、 | 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 3,000 元至 3 萬元不等獎助(勵)學金。 |
四、 | 請貴校推薦及鼓勵符合條件之新住民及其子女踴躍報名,並依限完成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https://sp.immigration.gov.tw)線上報名與寄送申請資料(含申請表及相關佐證資料)至本署(10066 臺北市廣州街 15 號,移民事務組洪偉玲科員)彙辦兩項作業,報名期間如有異動,將另行通知。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國立東華大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科技大學、大漢學校財團法人大漢技術學院、國立花蓮高級中學、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國立玉里高級中學、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國立光復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四維學校財團法人花蓮縣四維高級中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上騰學校財團法人花蓮縣上騰高級工商職業學校、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