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畫我天穿」意象繪圖著色比賽簡章
一、比賽目的:為讓縣內大小朋友了解客家天穿日(農曆正月二十)的由來及意
義,原於古代女媧補天傳說,為華人感念女媧補天,救助人類的特殊節慶,而在華人各族群重視度逐漸式微下,今日以客家人特別重視此節日,只許祭神、遊樂,不許工作,有保持環境生生不息,資源永續發展的環保意義。提倡客家傳說故事的能見度,並增進大家對客家文化的了解,特舉辦著色比賽。
二、徵集對象:花蓮縣內公、私立幼兒園、國小、國中學生。
三、創作題材:以客家天穿日「女媧補天」的故事為主題發揮著色及繪畫創意。
四、作品類別:
以本府提供8開及4開圖畫紙為主進行著色書畫,各組別難易度不同,每位學生限投稿一件作品。(比賽用圖畫紙請至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民俗藝術科符小姐領取,每人限領一張)
※國小高年級及國中組提供 4開空白紙張進行創意書畫,其餘組別提供 8
開圖畫紙進行著色創意。
五、比賽組別:
(一)幼兒園及國小低年級組(小一、小二)
(二)國小中年級組(小三、小四、小五)
(三)國小高年級(小六)及國中組
六、作品規格:
(一)紙本作品以本府提供 8開、 4開圖畫紙為主。
(二)繪圖材料、畫具不拘,作品一律手繪於圖畫紙上,以平面設計形式表現,須著色,不得裱框、護貝及書寫姓名;作品以圖案、意象、為主要呈現方式,非必要文字不得出現於作品上。
七、比賽送件及評選時程
(一)送件截止時間:即日起至110年 4 月 30日(五)下午 5 時止(郵戳為慿)
(二)評審期程: 110年 5月 1 日(六) 至110年 5 月 31日(一)擇 1 日辦理。
(三)評選結果公告日期:評選結果公告於本府及客家事務處網站。
(四)頒獎作業:暫訂 5月份辦理頒獎典禮 (視疫情發展情形另訂日期及地
點)。
八、評選標準
(一)需具有呈現客家天穿日「女媧補天傳說」之涵義。作品中之國、客語或相關詞彙,應避免有不雅之諧音或雙關語。
(二)各評審委員評核每一位參賽作品成績以 100分為計算,評分項目與比重如下:
1.色彩: 40%
2.技巧: 30%
3.創意: 30%
(三) 評選作業由主辦單位遴聘專業人士 7人,組成評選委員會。
九、報名方式:參賽者依本府提供圖畫紙,於畫紙背後右下角貼上報名表(附件一)後,於徵件期限內連同親筆簽名之著作權讓與同意書紙本(附件二)送(寄)至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民俗藝術科收(地址:973花蓮縣吉安鄉中正路二段60號),連絡電話:(03)8527843分機 122 符小姐;請於信封處註明「報名參加2021畫我天穿創意著色比賽」字樣。
十、獎勵方式:
第一名: 1,000元商品禮券或等值客家特色商品、獎狀 1幀(每組取 1 名)。
第二名: 800元商品禮券或等值客家特色商品、獎狀 1幀(每組取 2 名)。
第三名: 600元商品禮券或等值客家特色商品、獎狀 1幀(每組取 3 名)。
佳 作: 100元商品禮券或等值客家特色商品、獎狀 1幀(每組取 25 名)。
十一、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請詳填報名表,並將報名表黏貼於作品背後一併寄送,以利評選作業,報名表件寄送後 3日內請務必以電話確認是否完成報名程序。
(二)報名表請用原子筆正楷書寫正確、清楚,字體不可潦草致辨認不清。
(三)所有參賽作品不論入選與否均不退還,本處對於參選作品均有展覽、攝影、印刷、出版、宣傳、重製等權利,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絕無異議。
(四)參賽作品應為學生之個人創作,如主辦單位、評審主動發現或是經人檢舉(檢舉方式必須以真實姓名、檢附具體事證,並以書面向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提出申請)有抄襲或成人加筆情形均不予評選,如於決賽評選完成後經查屬實,該作品喪失獲獎資格,並追回獲獎獎狀及獎金;他人若認有抄襲之嫌,應於公布名單後 10日內檢具相關事證,具名送至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提出檢舉,如有違反著作權法應自負法律責任。
附件一:
2021「畫我天穿」意象繪圖著色比賽報名表
姓 名 |
|
參賽組別 |
□幼兒園及國小低年級組 □國小中年級組 □國小高年級及國中組 |
作品名稱 |
|
||
就讀學校 |
|
班 級 |
年 班 |
學校地址 |
|
||
家長姓名 |
|
聯絡電話 |
|
聯絡地址 |
|
||
備註 |
|
附件二:
2021「畫我天穿」意象繪圖著色比賽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Copyright License Agreement
此致 花蓮縣政府
立同意書人:
就讀學校:
身份證字號:
電話號碼: 行動電話:
戶籍地址:
中華民國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