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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本校學生六年甲班吳亞米參加「114年花蓮縣全縣暨社區全民聯合運動會」於國小女子組 60 公尺田徑項目 榮獲 決賽 第四名
恭喜本校學生六年甲班吳亞米參加「114年花蓮縣全縣暨社區全民聯合運動會」於國小女生組 壘球擲遠 榮獲 第三名
恭喜西富國小在「114學年度全國小論文競賽」中,勇奪 二金、一銅、一優勝 的亮眼成績!
✨114學年度花蓮縣語文競賽成績報告✨ 恭喜 ✨西富國小語文競賽榮獲以下成績: 閩南語情境式演說 黎品成同學 榮獲 優等✨寫字比賽 本屆畢業生 吳秀枝同學 榮獲 優等✨ 國語演說 王志群同學 獲得 甲等 ✨感謝各位指導老師
114年度鄉語文競賽成績報告
恭喜本校學生六年甲班吳晨溪參加「全國語文競賽」閩南語情境演說榮獲優等!
恭賀本校學生參加113花蓮縣語文競賽~閩南語情境式演說特優(全國賽)吳晨溪、寫字優等 吳秀枝
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本法)107 年 12 月 13 日修正 施行後,納入各級民意代表之助理為公職人員之關係人, 惟本法第 5 條規定:「本法所稱利益衝突,指公職人員執行 職務時,得因其作為或不作為,直接或間接使本人或其關 係人獲取利益者。」,對於利益衝突之定義未修正。爰法 務部 94 年 4 月 13 日法政決字第 0930040451 號函釋,於本法修 正後仍有適用,民意代表僱用其助理,其僱傭關係僅存在 於該民意代表與助理間,與機關本身因事務之需要而為之人事措施性質不同,民意代表自行任免助理之行為,尚非 屬其執行職務之行為,應無本法所稱「利益衝突」之情形。